


陆笙的童年是一片暗淡的灰,南风是她灰茫茫的生活中绝无仅有的温暖色块。他是网坛明星,是她的偶像,她的阳光,她精神世界力量的源泉。没有经过他的同意,她早已把他当作他生命中终要的人。她费尽辛苦地摸到他所在的世界的边缘,然而他的世界却顷刻间崩塌。陆笙咬牙走进那个世界的中心,要站在云端之上,去替他俯看那世界的风光。机缘巧合,他成为她的私家教练。迎着南风探究的目光,她听到自己心底的渴望:她要变得强大,她要有她的光芒,足够照进他世界的光芒。那时候她才可以把这世上好的东西捧给他,告诉他,这是我爱的诚意。用汗水浇灌的努力迎来缓慢的成长;而她孤寂的心里,已经牢牢驻扎进一个温暖的靠山;然后,爱情萌了芽。
共122章

经年一曲故人戏,你我皆是戏中人。 初遇的傅三爷,是为捧人包下半个场子,喜欢翘着个二郎腿,偏过头去和身边人低语的公子哥。在那灯影里的侧脸,透着一种消沉的风流。 后来她才看清楚,在那半明半昧的光影里,他坐的是,白骨成堆,守的是,浩浩山河。
共22章

程白,女,知名大律师,绰号:印钞机。边斜,男,畅销书作家,绝招:瞎他妈写。两个月前,边斜在新书发布会放下狠话:“我边斜就是被人告死,也绝不找她这种讼棍帮忙打一次官司!”两个月后,为了新书取材,他痛哭流涕,成了程白身边可怜巴巴的小助理:“程律好,以后请多指教。”上班第一天,打开百度。【给女上司当助理是怎样一种体验?】搜索结果。【情感天地。给女上司当秘书,酒后,我终于被……】边斜震惊:还有这种好事?!然后一抬头,发现“女上司”已经在他面前站了很久,向他一扯唇角,凉凉地道:“大作家,今晚有应酬,你会喝酒吧?”
共145章

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,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,于“一刹那”体会到了“一对平凡的夫妻”之间的“一点真心”⋯⋯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,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、异人而存在的。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。遥想几十年、几百年后,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,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,而我们知道,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。
共10章

十六岁的南初家中失火,她被困在房间里,迷煳之间,看到一个男人身穿制服,从火光中走来。二十一岁的南初重遇林陆骁,他身着常服,挺拔而健硕,如一棵青松,长身玉立。时光走了五年,南初却发现,她一直没有忘记林陆骁。她想起初识他时,他眉眼冷淡,桀骜,张扬,满身少年气。岁月把他打磨成了钢铁,牢牢吸引着她这块小磁铁。直白、欠扁是他。大义、果敢是他。深情、寡淡亦是他。无论什么时候,他都是她深爱的样子。无论什么时候,在人群中,她都能确定,自己会一眼爱上他。
共77章

正文<br /> 序<br /> 中国人的习俗很麻烦,民间的称谓更是繁复,常把人搞得一个头两个大。<br /> 秋仔就是血淋淋的一例。<br /> 九月初去参加舅舅的婚礼,不要怀疑,秋仔还有好几个「小」舅舅没结婚,他不是最后一个。<br /> 其实秋仔从小就很吃亏 ...
共10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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